执行程序如下:
直接注册或通过邮政服务的情况:
依据2021年第01/2021/ND-CP法令的规定,注册企业的人员将文件提交给商务注册处,该处位于企业主要办事处。
在收到企业注册文件后,商务注册处会提供有关接收文件的收据给文件提交者。商务注册处将在收到合法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企业注册证书。
如果文件不合法或企业注册名称不符合规定,商务注册处将在收到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创办者或企业进行必要的更改或补充。
通过使用公共数字签名的电子方式注册的情况:
提交者需要在国家企业注册信息门户网站上(https://dangkykinhdoanh.gov.vn)按照指定的流程填写企业注册信息、上传电子文档、对注册文件进行数字签名并支付相关费用。
提交完企业注册文件后,提交者将会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收到企业注册文件的收据。
如果注册文件符合要求,商务注册处会完成企业注册并通知企业相关注册信息。如果文件不符合要求,商务注册处将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送通知给企业,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更改或补充。
使用企业注册账户进行电子注册的情况:
提交者需要使用企业注册账户填写企业注册信息、上传电子文档、对注册文件进行数字签名并支付相关费用,也是在国家企业注册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的(https://dangkykinhdoanh.gov.vn。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企业注册手续,委托书必须包含委托人的联系信息以用于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验证企业注册文件的提交。
提交完企业注册文件后,提交者将会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收到企业注册文件的收据。
商务注册处会在注册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为企业完成注册,并通知企业有关注册信息。如果文件不符合要求,商务注册处将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送通知给企业,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更改或补充。
企业注册信息的公布
提交企业注册文件时,需要提出企业注册信息的公布要求。这一程序在企业提交企业注册文件的时候完成。公布内容包括企业注册证书和有关行业和经营活动的信息。
型材组件
- 申请商业登记
- 公司规则
-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法律文件副本
- 个人公司所有者的个人法律文件副本; 公司所有者为组织的组织的法律文件(公司所有者为国家的情况除外); 授权代表个人的法律文件和任命授权代表的文件。 对于外国组织的公司业主,该组织的法律文件副本必须经过领事认证;
-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资本经济组织按照投资法及其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设立的企业,须提供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
要求和执行条件如下:
(i)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将获得企业注册证书:
- 注册的经营行业不受禁止投资经营的限制;
- 企业名称符合《企业法》第37、38、39和41条的规定;
- 提交了合法的企业注册文件;
- 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企业注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ii) 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的企业注册文件将被批准,前提是满足以下要求:
- 必须具备所有文件和文件内容,这些内容必须按照法规在纸质文件中以及电子文件中完整填写。电子文件的名称必须与纸质文件中的文件类型名称相对应。有权签署企业注册文件的人员,包括企业创始人、股东、外国投资者或其他个人,可以使用数字签名直接在电子文件上签署,或者可以在纸质文件上直接签署并扫描成电子文件,按照第01/2021/NĐ-CP法令第43条第2款规定的格式。
- 在国家企业注册信息门户网站上填写的企业注册信息必须与纸质文件中的信息完全一致且准确,包括提交者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 通过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提交的企业注册文件必须使用数字签名或由有权签署企业注册文件的人员授权的企业注册帐户进行验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企业注册手续,委托书必须包括根据第01/2021/NĐ-CP法令第12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iii) 对于企业注册文件中的企业注册申请、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等文件,不必要盖章。关于企业注册文件中的其他文件是否需要盖章,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执行。